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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离别宴 (第4/7页)
/br> 在同一个班十二年的并不多,竹马就是一个。而他与白韵锦的认识又可以往前再倒推几年:他们的幼儿园,甚至托管所都是同一个。一岁半。他们在一岁半的时候,彼此都真是个没脑子小孩的时候就认识了。住在同一片地方,经济实力和聪明程度都相差不大的小孩,会共用同一个生长路径。 白韵锦自己也得承认,如果说一定得找个人结婚,那么其实和他结是最好的选择。他是独生子。他的mama和爸爸都不算难Ga0,而且两位长辈还还都挺喜欢自己的在不知道自己睡过爸爸和哥哥,也不知道自己睡过店长,还不知道自己会出去约的前提下。他的父母都有T制内工作,未来养老金和医保都肯定没问题,而且甚至是老实上班人中b较高的那档。他家无负债,有车有存款,现在住的就是学区房,而且还有两套市区的小房子可以收租。他家人看上去都蛮长寿y朗,他的爷爷NN,姥姥姥爷都还活着,而且没有什么疾病。他本人被养得有点怯懦,不过对于一个男X来说并不算缺点,一个怯懦的男人总b自信的男人好。他长得其实还行,打扮打扮可以称为漂亮,但他用眼镜和头发把自己遮住了,挺少有人能撩开他头发看一看。他是阿宅,且阿宅程度有点深,不Ai出门,基本没什么现实生活朋友。他会在网上口嗨,他会水群,但真有人约他面基是一概不去的,他不敢也不好意思去,让他真的出门社交实在是太超过了。而且他喜欢自己。他大概从小学就开始喜欢自己了。如果记忆和推演都没Ga0错的话,大约是三四年级的时候,他应当是从那时候察觉到他喜欢自己的,因为那段时间有一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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